宠物领养后能退吗?
有宠物的一方在签订协议时,可以事先征得另一方的同意,约定在一定期限(如:1个月)内可以无条件退养,避免今后发生纠纷。没有事先约定的,一方将宠物送养另一方,虽没有支付宠物价款,但属于无偿赠与行为,如果另一方接收并进行了领养登记,则视为完成了交付,一般无法反悔。
如果有证据证明另一方接收宠物后存在照看不当、遗弃、虐待等行为,或者双方就宠物的共同照看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将宠物送养方的合法权益严重侵害,则有可能以情势变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等为由,主张撤销原先的赠与行为。
但现实生活中,往往比较难举证证明另一方存在照看不当等情况,建议养宠人士在选择另一方接收宠物时,充分了解对方的个人品性、生活方式等,确保对方能够照顾好宠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