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禁养什么狗?
上海市禁止个人养犬,但是严格来说并不是绝对“禁养”,只是限养,因为公安部有专门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犬只管理的通告》(公通字[2018]37号),其中规定: 上海市除了禁止个人养犬外,还限制个人数量养犬。具体规定是: 同时,这个文件还对符合哪些条件才能养犬、能养多少只犬做了详细规定——当然,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办理养犬登记的。 也就是说,只要符合条件并在规定的区域养犬,即使被举报,公安机关也会进行调查核实,如果属实则会依法处理,但一般对犬只是会先进行收容。
不过,上述内容都是针对“规范养犬”的,而“禁养犬”是指不能办证,即不属于规范养犬的范畴,通常指的是烈性犬。根据《上海市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名录》,下列43种犬属于禁养犬,任何时候都不允许个人养殖: 值得注意的是,这份名录中不仅包含了中国本土常见的烈性犬,甚至还包括了许多国外烈性犬。如德国牧羊犬、比利时玛利诺犬、阿根廷杜高犬、巴西菲勒犬等。 另外,《上海市户外养犬管理条例》中还列举了15种不得携带户外遛弯的烈性犬,如果在这些区域遛狗,一旦查处将对狗主人处以最高2000元的罚款: 目前,上海对于宠物违反规定的处罚是以教育为主,一般情况下不会采取没收或罚款等措施。但如果市民发现有人非法养犬或者遗弃宠物,可向有关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