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狗是什么样子的?
“猎狗”是一个比喻,指代那些为资本、权力、欲望等“老虎”提供“猎枪”“诱饵”“猎车”的人。这些“猎狗”被媒体称作“利益相关者”或“腐败链条上的环节”。 这些人既不是真正的“猎人”(打击腐败的检察官和警察),也不是纯粹的被侵害者(腐败分子),他们是在腐败过程中彼此依存、相互输送利益的关联方。
在现实中,有些“猎狗”与“老虎”之间并没有直接金钱交易,但它们互为利益共同体——“老虎”须依赖“猎狗”获取非法收益,而“猎狗”则依靠“老虎”加官晋爵。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很难认定双方是否存在明确具体的贿赂犯罪合意。有学者建议将这类行为统一概括为“共谋型”受贿,以填补法律漏洞。
随着信息化进程加速,“猎狗”们已经逐步从暗处走到明处——从匿名举报到实名举报;从前台行贿到幕后贿赂;从请托办事到投资牟利……无论他们如何变换手法,都离不开“权钱交易”“权债交易”或者“权物交易”。
有的“猎狗”甚至没有金钱的诉求,他们索要的是名誉、地位乃至权力本身。当这种“非财”型的贿赂得以成功实施,其破坏性不亚于“钱财”型的贿赂。无论是“猎狗”还是“老虎”,它们都在法律规定的处罚范围内受到同样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