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可以托运吗?
关于疫苗能否托运的问题,国内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和解读。 按照世界卫生组织规定,只有通过冷链运输的生物制品才能被定义为疫苗;而我国对于疫苗的定义则更加宽泛,只要是通过注射、吸入等途径使用的药品都归类为疫苗。从定义上来说,几乎所有的疫苗都能通过民航的托运或者运输进行运输。
但是! 能运 和 应该运 是两码事,我们着重讨论后者。为了便于讨论,我们先给出以下定义—— 限制运输药物(Restricted Transportation Drug),简称RTD,指那些对温湿度敏感,只能经指定渠道运输的药物。
大部分疫苗都属于 RTD 的范畴。 虽然国际惯例是RTD不得承运,但现实情况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复杂得多。以疫苗为例,目前全球大多数国家都没有完善的冷链系统,使得疫苗在运输环节出现“断链”的现象十分常见。2017年,菲律宾马尼拉的一个疫苗仓库发生火灾,3900剂肺炎疫苗遭到毁坏;而在去年4月份,由于以色列北部城市哈雷尔市的新冠疫苗接种计划出现延误,超过5万个接种名额被取消,当地警察不得不介入,对尚未使用的新冠疫苗进行强制分配。
可以说,在没有冷链设备的前提下,将疫苗排除在航空运输之外是一种理想状态,在现实情况下是很难实现的。 当然,我们可以对运输的疫苗进行严格的质量管控,确保在温度异常的情况下及时报警。同时,我们还可以使用干冰等方式保证疫苗在运输过程中的温度保持在安全范围以内。但这些措施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和时间积累,并非一蹴而就的事情。
在现有条件下,我们对非法携带、运输疫苗的违法行为应当保持高压态势。随着互联网时代到来,这些违法分子也不再像过去那样难以追踪。利用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对可能的嫌疑对象进行侦查,是我们需要抓紧建立的新机制。